人生就是要有一些豐富體驗!雖然前陣子這體驗不是很好....但相對也很難忘!

故事是這樣的!

雖然今天是母親節...依然難以平復我前天所發生的事情!!
也勸各位蝦皮賣家們!
哪天帳號登不進去很有可能此帳號已被盜用的可能!

文篇有點長....但在敘說我前天所發生難忘的事情!

5/10-當天晚上11點到桃園機場前往第一次去日本東京羽田,過快速通關時被海關攔截!說我
涉嫌『詐欺』跟『偽造文書』!依『通緝犯』逮捕我!由於時間已晚!並帶妳到桃園航警局看收所過夜!明早到士林地檢署報案與檢察官說明事項!就這樣雙手被靠受銬前往桃園航警局!

當晚睡在桃園航警局看收所!
讓我覺得非常莫名其妙!想起家人說有警察來舊家裡說有包裹在警局有空來領!之前也打電話詢問過警方也說有空再來台北領包裹....就沒當他一回事!殊不知是傳票....

當我在警局裡心裡十分難安!五味雜陳!
所有人都說:告你的人一定是身邊所認識的人!絞盡腦汁也不知道是誰陷害我.....那晚真的是終於體驗到什麼叫度日如年!

終於熬過這難熬的夜晚到了早上8:40分起床!給女警搜全身!吃了麵包,依樣靠著手銬前往士林地檢署!在等待開庭前依然被關在監獄牢裡....心裡真的很煎熬...

輪到我開庭了!開庭後也洗清我的罪名!也撤除通緝令!但現在想想!我覺得我要向對方做出提告!以『誣告』罪名!並應賠償當天行程所有損失!

事情發生在105年12月某天!有人用我已經幾百年沒在用的蝦皮帳號,去做交易!訂購商品到『汐止區某間全家店』貨到付款!訂購商品是一位女性名字,當天取貨卻是一名男性名字代領包裹 並『代簽』包裹!(所以涉嫌偽造文書!)
更扯的事!貨到付款$3600店家未受到款項就放男子走人?(因此多了一條涉嫌詐欺罪名!)事後『全家』店家找到賣家帳號也就是我!並對我做出提告!

雖然檢察官已經知曉那帳號因為被盜用所以與我無關!但事後想想.....我認為全家應該要負起所有責任!就算今天那帳號是我的又如何?

1.賣家本來就可以讓買家店到店貨到付款!並要買家本人提出證件才能取領包裹!

你店家讓人家代領包裹還『代簽』也不調查清楚!
『貨到付款』沒當下讓那名男子付款就走人?
事後報案說我賣家涉嫌『偽造文書』?『詐欺』?

怎麼說也都是你們店家所釀出來的後果!怎麼可以怪罪到賣家頭上?到底干賣家屁事?真的很可笑!

真的讓我體驗不同人生!但也讓我被受污辱!
💢汐止某間全家店!你們就等我傳票吧!
反告你們『誣告』或是『侵權行為』『回復名譽』等罪名!並要求賠償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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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ory 朵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